Article 5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改进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制度,按照规定下放预算调剂权,探索开展科研经费包干制和项目经费负面清单管理。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委托项目经费,可以自主确定使用范围和标准以及分配方式,且作为项目评估评审或者审计检查等依据。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