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连接市区、旅游集聚区、交通集散枢纽的快速交通网络,建设旅游风景道,组织开通连接旅游度假区、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公交路线或者旅游专线。
道路旅游标志应当纳入道路交通标志设置范围,统一规划,统一设置。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汇总道路旅游标志设置需求,会同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相关标准设立道路旅游标志,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或者调整。
Local Regulations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