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补助、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科技创新等,并向小型微型企业倾斜。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