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各级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文件。
省和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家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2,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