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停车规划要求实施行政审批的;
(二)未按照停车年度计划要求组织公共停车场建设的;
(三)对未按照城市规划和相关设计标准配建停车场或者擅自减少原设计停车位的行为不依法处罚的;
(四)对擅自停用配建停车场、改变配建停车场使用性质的行为不依法处罚的;
(五)其他未履行法定职责的。
Local Regulations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