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特殊教育部(班)、特殊教育学校设置职业教育部(班),积极探索开设面向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和孤独症等学生的专业,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促进残疾学生康复与职业技能的同步提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加强对残疾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帮助残疾学生就业创业。

面向残疾学生开放的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依法享受有关税费优惠。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