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地方性法规通过前,可以就地方性法规案有关问题与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及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沟通。法制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提前介入、协调指导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

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通过前,可以就地方性法规案有关问题与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及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沟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提前介入、协调指导自治县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