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2

In force

本条例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1993年8月26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同时废止。

本条例施行前制定的有关法规的内容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