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建立、完善常务委员会联系代表、各委员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原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制度。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建立、完善代表联系原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制度。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以口头或者书面等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通过代表接待日、主题活动、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系点、基层立法信息采集平台等,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