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或者生态环境损害的,受到污染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污染者依法赔偿损失;有关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支持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行政公益诉讼。

Local Regulations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