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学校应当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对学生进行作业辅导或者组织开展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等活动。

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可以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者志愿者提供,也可以通过数字化课程平台引入优质课后服务资源。

教育、财政等部门应当健全课后服务保障机制,拓宽课后服务渠道。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