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立法建议项目。

立法建议项目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依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