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防空地下室的管理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的各项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向市人防主管部门报告。

市人防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防空地下室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对可能造成防空地下室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为,市人防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制止。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