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拟订议案草案,并向常务委员会会议作说明。
市人民政府、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也可以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研究、提出报告,再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也可以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研究、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不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主任会议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Local Regulations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2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