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建立洞庭山碧螺春茶园长期保护管理制度,推进绿色生态茶园建设,稳定种植面积,延续优良品种,提高茶园的生产能力和茶叶品质。
市、吴中区、东山镇、金庭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适度规模、优质高效、标准规范、产业配套的要求,推动洞庭山碧螺春茶基地、后备基地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基地建设、保护和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吴中区人民政府应当开展洞庭山碧螺春茶种植面积普查并登记造册。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