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金融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要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增加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支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建立适合家庭农场特点的授信制度,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周期相匹配的流动资金贷款和中长期贷款业务,简化贷款审批流程。

通过设立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资金、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资金,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纳入政策性融资担保政策的覆盖范围,完善风险补偿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