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

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拒绝奢侈浪费。倡导节约粮食、珍惜粮食,践行“光盘行动”,防止食品浪费。倡导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合理利用资源,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不购买过度包装商品。倡导优先步行、骑行、公共交通出行。

鼓励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管理规约规定生态文明建设自律内容,推行节能减排、垃圾分类等绿色生活方式。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