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海岸带保护与开发利用,按照海岸带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实施分类保护,健全自然岸线控制制度,落实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依法划定严格保护岸线的范围并发布。

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沿海地区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护海岸带范围内特殊性地形地貌和自然景观,严格控制海岸带范围内开挖山体、开采矿产、围填海、炸毁礁石、设置排污口、砍伐树木等改变地形地貌、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占用自然岸线,不得违法从事改变自然岸线属性、破坏其地形地貌和自然景观等损害自然岸线的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