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本市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与长江三角洲区域相关省市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进开展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信息共享、标准互认、项目实施、执法协同等方面的合作。

本市贯彻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战略,与相关省市加强协作,根据长江流域发展规划和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推进长江流域绿色发展。

本市对标国际绿色发展规则,加强绿色转型领域相关人才、技术和项目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促进全球绿色先进技术和关键环节与国内产业化优势对接融合,按照国家对外开放总体部署推动更高水平国际合作。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