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市、区商务部门鼓励境内外投资者设立贸易公司,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增强贸易功能,开展采购销售、贸易结算等业务,推动贸易方式创新,扩大贸易规模,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市、区商务部门应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对外投资带动对外贸易,提高外贸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鼓励企业承接对外承包工程,扩大设备、服务、技术和标准等出口。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