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市、区商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深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支付、物流、第三方服务等各类主体协同发展,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模式,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规模化发展。
市、区商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支持企业自建、共建、共享海外仓;鼓励企业依托海外仓,布局集商品展示、仓储物流、售后服务等为一体的国际营销网络和公共服务仓;推进搭建海外仓综合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区块链技术,为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数字化智能监管提供支撑。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