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In force

南沙应当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和激励机制,鼓励通过股权投资基金、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引进社会资本,推动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资本管理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撑。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