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公共数据实行目录管理。公共数据目录包括共享目录和开放目录,包含数据的汇聚范围、数据共享和开放的类型、条件等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本级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目录。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应当向有关数据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目录。
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目录,将公共数据汇聚到全省大数据资源平台,提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