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设置附属设施。附属设施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农村公路应当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经过学校、农贸市场、村庄等混合交通量较大区域的农村公路,可以参照城市道路标准设置人行道、人行横道、照明等设施。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落石、穿村、穿镇等重要路段,应当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和反光镜、减速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

有条件的农村公路,可以同时设置路网运行监测、交通流量调查、桥梁和隧道动态安全监测等智能感知设施设备。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