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民管会成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藏传佛教事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遵守藏传佛教团体和藏传佛教活动场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具备一定的藏传佛教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五)能够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阅读;
(六)一般具有藏传佛教院校授予的初级及其以上学衔证书;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八)作风端正,为人正派,办事公道,责任心强。
Local Regulations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