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Amended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或者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采用集体讨论形式的,应当有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需投票表决的,表决意见应由业主本人签名。
业主委托他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应当出具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及期限。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业主委员会应当妥善保管选票、表决票和委托书,以备查询。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