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城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6In force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统筹推进、规划编制、技术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发展和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林业、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审批、气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相关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Article 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