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本省应当建立健全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逐步提高全社会科技研究开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
健全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经费投入结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科技支出作为重点优先安排,发挥财政性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提高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使用绩效,激励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科技创新研发投入。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