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青年科技人才全链条培养制度,加强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青年科技人才发现、遴选和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培养机制。

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破格参加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评聘,提高青年科技人才担任省级重大科技研发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重大平台基地等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省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研发经费中用于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年度预算的百分之五十。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