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国有企业应当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进开放协同创新,按照规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及其负责人的科技创新考核制度,将科技创新投入、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成效等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将研究开发经费投入相对上年的增量视同企业业绩利润进行考核。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