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法律的规定,行使地方立法权。

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涉及本市改革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特别重大事项的法规,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和工作程序的法规。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除应当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规以外的其他法规;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规进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规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市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授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相关法规。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