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提出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法规草案文本、说明及相关依据,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规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

法规草案的说明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依据、主要内容,以及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情况、重大分歧意见协调处理情况。

参阅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法规的主要依据文本;

(二)拟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依据和理由;

(三)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结果的依据和理由;

(四)重大分歧意见协调处理结果的依据和理由;

(五)其他参阅资料。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