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8
In force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修改、废止的情况和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情况及时组织对省本级有关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按程序列入年度立法计划。
对多部地方性法规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规案的,法制委员会应当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并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