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In force

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包括法规草案及其说明。只有法规草案基本构想的,作为地方立法建议处理,对其中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分别由主席团、主任会议决定交有关单位负责拟订法规草案。

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该项法规的必要性、起草过程、主要内容以及重要问题的协调处理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