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市、卫河流域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海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省确定的卫河流域生态流量目标,制定本行政区内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