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卫河流域的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水灾害防治、水文化传承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卫河流域,包括清丰县、南乐县行政区域内卫河干流及其支流汇水面积内的水域和陆域。

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