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施工单位应当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

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等噪声严重超标的设备。因特殊地质条件限制确需使用的,应当在规定的地点、时段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