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农高区遵循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以连片流转、集约经营为导向,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建立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和保障机制,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支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经营主体流转、托管土地。
Local Regulations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