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鼓励金融机构依法拓展金融业务,创新适合农高区发展的金融产品和特色服务,对农业科技进步、现代种业、农机装备制造、设施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予以重点信贷支持和中长期信贷支持。

鼓励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等为农高区内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

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适合农高区的农业保险产品,扩大保险种类和规模。

Local Regulations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