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是指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林地的使用权人,不改变林地所有权性质和用途,依法将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林地使用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