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Amended

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但应当为调查单位和个人保密。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