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Amended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监测,完善巡游车定价机制。
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不按照规定公示运价标准、不执行运价标准、随意加价和使用不合格的计程计价设备或者破坏计程计价设备准确度,以及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中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治安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扰乱公共秩序和妨害社会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
通信主管部门和公安、网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经营者非法收集、存储、处理和利用有关个人信息、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有关规定、危害网络和信息安全、利用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有害信息或者为单位、个人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