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Amended驾驶员在从事网约车营运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约车成功后主动与乘客联系,确认上车时间、地点等信息;
(二)根据网络平台规划线路或者乘客意愿选择合理路线,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
(三)不得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或者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营运服务;
(四)不得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
(五)不得违法使用或者泄露约车人、乘客个人信息;
(六)不得违规收费;
(七)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八)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