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市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全市违法建设的治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所辖行政区域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违法建设治理规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违法建设治理机关)负责所辖行政区域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依法承接违法建设治理相关事权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违法建设治理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