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8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及时进行地方性法规清理: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要求进行清理的;

(二)国家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对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的;

(三)因经济社会发展,地方性法规存在明显不适应情形,需要进行清理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进行清理的。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