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完善经营主体政务服务容缺受理服务机制,公开容缺受理的事项、缺项材料、办理条件等。

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仅欠缺次要条件或者材料的政务服务事项,经经营主体书面承诺后,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先予受理并进行审查,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时限和逾期处理办法;经营主体补齐补正全部材料的,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及时办结;经营主体逾期未补齐补正材料或者补齐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撤销受理并说明理由。

Local Regulations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