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环节和事项,压缩审批时间,实现立项、规划、施工、竣工等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消防等部门和机构,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机制,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分阶段验收。

实行竣工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通过涉企服务平台提交“多测合一”竣工验收专项测绘成果等材料并依法申请竣工联合验收的,可以同时在线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竣工联合验收完成后,有关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将验收结果推送至不动产登记机构,作为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资料。

Local Regulations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