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市和区(县、市)网格化主管单位应当会同同级大数据等部门加强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建设。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相关业务信息、数据资料接入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实现数据共享共用。
市和区(县、市)网格化主管单位应当定期对基层智治综合应用中的数据进行梳理、分析与研判,为基层治理工作提供参考。
市和区(县、市)网格化主管单位以及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有关单位、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障数据及服务管理对象信息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