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暴雨预警信号传播工作机制,加强灾害应急预案管理,做好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并根据暴雨预警信号级别及时调整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暴雨预警信号生效期间,煤矿、地下非煤矿山应当停产、撤出危险区域作业人员,露天矿山应当加强边坡检查、防止边坡坍塌、滑坡。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脚手架、临建板房稳固情况和用电设施安全性能的检查维护,停止高空作业,必要时停止其他相关作业。雷雨天气时,危险化学品企业不得装卸油、气储罐。

Local Regulations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