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暴雨灾害应急保障物资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制度,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自行储备,或者依法委托企业、其他组织代为储备等形式,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生活类救灾物资、救援队伍保障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Local Regulations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